口罩生产企业未被列入海关白名单?商务部开通紧急申请渠道
作者:科普 信息来源:浙江科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4-29 11:24:33
根据商务部12号公告,自4月26日起,非医用口罩和部分医疗物资出口实施商务部白名单管理。
那么对于其他近十万家口罩生产企业来说,未入选首批白名单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如何才能申请进入白名单呢?
4月26日,商务部发布紧急通知,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如产品已经获得国外认证或注册,可以向本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但需要根据规定提交以下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具体办理事宜可电话咨询当地商务局进行办理。
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商务部白名单流程:
1---生产企业已获得国外认证或注册
2---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局)咨询
3---确定资料提交单位
4---按要求提交证明资料(现场或邮件提交)
5---审核通过,结果抄送至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6---成功加入商务部白名单
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填写如下表格:
6.相关文件请统一放置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企业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资质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企业中文名称缩写+产品名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
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填写如下表格:
注:1.仅限4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且出口产品未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填写;
2.请填报企业务必提供已填报的国外标准认证资料扫描件,及外方接受所购产品标准和质量的相关证明。
填写说明:
1.填报范围仅限于五大类医用物资,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
2.请按产品填写,每个产品一行;
3.“企业名称”栏请务必填写中英文名称,同一家企业的多个产品请依次填写,企业名称列不合并单元格;
4.“产品名称”请列明中英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等,并注明无菌或非无菌;
5.同一产品出口不同国家(地区),请在“进口国(地区)”单元格中合并填写,无须每个国家一行;
6.请务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写的国外认证和注册文件,在“资质文件”列的同一个单元格中按序号列明;
7.本表格中已填写的“资质文件”,请统一放置到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企业中文名称命名,相关资质文件命名方式为:序号+企业中文名称缩写+产品名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序号请务必与表格中“资质文件”列的序号相同。
8.其他:原则上产品出口应满足进口国标准,如未在进口国注册,请提供对方国授权进口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合同中约定。
申请资料准备:
注明:主要应急物资认证及审核资料,请大家对照这个按照产品类别,提交完整资料,便于加快审核。建议一类产品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里面按照注册国别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编号。
部分内容来源:关务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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